“桂大叔”烫伤就餐儿童,餐厅计划赔偿500元
2023-02-24 17:30
近日,一则新闻被人们广泛关注。一名3岁儿童在就餐时,被上菜的服务员不小心烫伤,孩子被紧急送医,但是脚部留下了伤疤。事发餐厅位于济南市龙湖奥体天街的“桂大叔”,以经营潮汕菜为主,人均大约70元,是大众点评2022年必吃榜的上榜餐厅,在消费者眼里一直是一家性价比很高的餐厅。事发之后,“桂大叔”给出的赔付标准是,医药费+后续祛疤药膏费用+600元会员卡,遭到家属拒绝。

01

“桂大叔”烫伤就餐儿童
双方暂未找到解决办法

事情发生在2022年10月5日傍晚,张先生带着家人在龙湖济南奥体天街桂大叔餐饮店用餐,孩子睡着以后躺在椅子上,上菜的服务员不小心将热汤洒在了孩子的脚上,孩子因此被烫伤。受伤后,孩子被紧急送医。


据了解,该名儿童被烫伤时只有三周岁另两个月,烫伤后的脚踝上起了不少水泡。张先生表示:“孩子疼得哇哇的哭,很长一段时间都影响行走,幼儿园也没办法正常去上,抹药的时候孩子一直喊疼,感觉对孩子心理和生活都造成了影响。”

经过一个月的治疗,孩子的伤情得到好转,但是脚部依旧留下了伤疤。此时张先生表示“桂大叔”方并没有主动联系张先生商讨赔偿事宜,于是在2022年11月9日,张先生主动联系了“桂大叔”以及商场,想要为此事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。


经过商场运营方的协调,“桂大叔”的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赔付标准:医药费+后续祛疤药膏费用+600元会员卡。但是对于此解决办法,张先生表示:“他们赔偿会员卡我们并不需要,反而觉得是在应付了事。”

于是在今年1月8日,“桂大叔”方又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:赔偿500元,并给孩子办一张儿童乐园卡作为补偿。但此赔偿方案没有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。


“桂大叔”方表示,负责人一直在跟进此事,关心着孩子的情况,但是对于张先生提出的6000元赔偿,公司无法接受。但是对于此,张先生表示,所谓的6000元赔偿只是在电话沟通时提出的口头诉求,提出此要求只是希望餐厅能够主动解决此事。

截至目前,双方还未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。

02

餐饮店烫伤事情时有发生
安全仍然是重中之重

其实类似的在饭店就餐被烫伤的新闻不止这一起。

去年9月,大连市民荣女士在五四路的争鲜寿司店就餐时,被座位旁水龙头里滋出来的热水烫伤了手背,被医生诊断为一度烫伤,创面红斑0.5%。对此,荣女士向店家索赔误工费、营养费等1000元。但店家表示烫伤是因荣女士操作不当,且不认可误工费索赔,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补偿500元。


2021年10月2日17时左右,鲁某及友人在被告芜湖一家饭店处就餐。就餐过程中,因柠檬水被饮尽,鲁某等人要求服务员续水。倒柠檬水时,鲁某不知水温情况,开水溅至手上,因未抓稳水壶的把手,导致水壶掉落,整壶开水浇至鲁某左侧大腿,导致左侧大腿烫伤。经法院判决,最终判决被告饭店支付原告鲁某赔偿款3138.39元。


无论是烫伤还是其他意外伤害,饭店过错导致,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。

受害人的身体被烫伤的,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,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。饭店应对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,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。


根据民法典规定,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。但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
结语

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,但具体赔偿还是要以实际发生的情况为准。

餐厅在经营时,也要格外注重安全问题,对于餐厅工作人员和顾客来说,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。餐厅在用人时,也要对安全问题进行培训,将安全放在首位。

“桂大叔”烫伤就餐儿童,餐厅计划赔偿5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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